郑州市档案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郑州市档案局  时间:2014-10-28 00:00  






郑档办〔2014〕6号



郑州市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局机关各处室,市档案馆:

    现将郑州市档案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郑州市档案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根据《郑州市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08〕3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精神为指导, 坚持执政为民,依法履行档案管理职责,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决策科学、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创新档案行政管理方法,增强档案行政管理的透明度,使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水平和能力,依法规范档案管理,保护档案资源,加快推进档案管理的法治化进程。

     二、工作目标

   (一)依法行政、依法管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二)推进依法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档案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四)行政决策程序和行政监督体制不断完善;

    (五)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六)部门职能彻底转变,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和服务的职能得到加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每年1-3月,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创建活方案和具体措施,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每年4-11月,第四季度前两月,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

(三)总结整改阶段:每年12月,对创建工作开展自查,积极整改,全面做好迎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主要狠抓“两个落实”:

1、制定并落实干部学法计划。认真落实干部学法计划制度,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保证局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20小时,并做到学习有笔记、培训有心得。全年举办2次以上法制知识讲座。11月份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确保考核合格率100%。

2、落实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考试、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执法文书的业务技能竞赛、交流学习等活动,丰富培训形式,拓宽培训内容,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主要狠抓“四个完善”:

1、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决策程序,建立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决策相结合的机制。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原则,切实将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要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建立重大决策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公示制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通过向社会公布、举行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保障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

2、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市局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呈报市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或听取市局法制机构的意见。必要时可由市政府法制部门或指派市局法制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

3、完善行政决策事后评价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通过抽样调查、跟踪反馈、综合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在决策上存在的问题,以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同时,按程序修改、完善相关决策措施。

4、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的越权行为,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作出决策而不作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三)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主要狠抓“三个健全”:

1、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经市政府法制部门或市局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发布。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在发布规范性文件后,应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本级政府备案。建立受理、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建议的制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3、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隔2年要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清理工作结束后要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严格规范档案行政执法行为。主要狠抓“四个严格”:

1、严格实行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郑州市档案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权限及程序。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档案行政执法职能,落实到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和完善《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局主要负责人与各执法单位签订执法工作责任书;实行行政执法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确保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规范档案行政执法行为。教育执法人员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端正执法态度,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坚持文明执法,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执法公正。

3、严格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亮证执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无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规范、合法、适当,后续监督到位。行政执法案卷合法规范,记录齐全。

4、严格推行“一案一考评”工作,要落实组织机构。落实工作方案,扎扎实实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五)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主要狠抓“三个监督”:

1、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在定期邀请市人大、政协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的同时,要主动上门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2、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做到定期上门征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捡的意见,虚心接受工作指导,适时交流工作情况,使执法工作不出现大的偏差和失误。

3、诚恳接受社会监督。一要积极推进信息公开。认真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外,其他信息均采取不同形式予以公开。二要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三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的作用,搭建宽阔的社会监督平台,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从提高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市局成立局长徐宏杰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靳林中同志任副组长,局政策法规处、纪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负责全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紧紧围绕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这一主题,结合档案工作的主要职能和工作特点,创造性地谋划和推进创建活动,做到总体有方案,实施有步骤,创建有目标,推广有典型,工作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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