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郑州市档案馆大楼各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8月20日上午,由郑州市档案馆牵头,组织市直机关相关单位召开了郑州市档案馆大楼消防安全责任协调会。大楼各使用单位及物业服务方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郑州市档案馆大楼自2012年投入使用以来,先后有市档案馆、市委编办、市大数据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多家单位入驻使用,属于多主体共用办公建筑。依据《河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条相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划分公共区域与各单位专属办公区域的消防管理职责,清晰界定各使用单位与物业服务方的责任边界。同时,会议还规范了消防设施维保、维修的费用承担机制,从制度源头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会上,全体参会单位代表现场签署了《郑州市档案馆大楼消防安全责任书》,以书面形式明确各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郑州市档案馆副馆长范革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责任书签订并非形式主义,而是大楼多单位共管共治、常态长效抓消防的新起点。围绕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加强信息互通,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要求郑勤物业严把日常巡查关,切实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维保职责。范革新最后强调,消防安全没有休止符,希望各入驻单位以此为起点,在思想上绷紧弦、在行动上拉满弓,持续巩固大楼平稳向好的安全局面,共同守护档案馆大楼的安全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