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1日起至11月20日,档案行政执法第二检查组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和局党委“以行政执法为契机,摸清基层档案管理情况,加大档案整理和利用规范化”为要求的统筹安排,在李永强副局长的带领下,对郑州市接待办、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地震局、郑州市粮食局、郑州新力电厂、市教育局、白鸽磨料磨具公司、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荥阳市档案局、新密市档案局、中原区档案局(按时间顺序)等13家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宣传教育。
检查中发现:
1、大多数单位都对档案工作有足够的重视,能够规范整理档案并加以正确利用,如郑州新力电厂、市建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利用档案提供决策依据日常化,促进本单位主要工作上台阶;还有一些单位档案利用量虽然不大,但档案工作一直都非常规范,也是值得表扬的。(详情见市档案信息网前期报道)
2、少数单位未能抓住档案工作的重点(档案的价值在于利用),未能在单位内部全面落实档案整理要求,例如只重视文书档案,对科技档案和专门档案工作有所忽视,未能通过档案的利用来促进主要工作的开展。
3、个别单位对档案工作未达到应有的重视,甚至不愿意我们去了解他们的档案工作情况。
4、荥阳市、新密市、中原区档案局(馆)工作成绩显著是应该的,尤其是荥阳市档案局在开展档案执法大检查过程中采用的现场拍照留证、现场填写《档案“两基”建设情况统计表》的做法值得表扬。
通过这次以行政执法为契机的检查,我们不仅宣传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更进一步推动了了检查单位的档案工作,使其短期内取得明显的进步成效。同时,我们检查组成员的工作能力和眼光也在检查、指导和了解各单位工作过程中得到锻炼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