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立群副市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0周年宣传活动答记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7-09-04 00:00  

 

问:为什么要举办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0周年宣传活动?

答:实现对档案事业的科学规范管理,最根本、最有效的是坚持依法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档案法律法规意识,营造档案保护、管理、利用的良好氛围,着力提升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使档案工作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过程中有一个新的跨越式的发展,根据我市档案工作实际,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0周年”集中宣传活动。

问:档案工作有何重要地位和作用?

答:1985年,党中央、国务院发文指出:“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环节。”江泽民同志也说:“档案有它的特点,就是平时不起眼,也不引人注目,但是,一旦当你需要时,如果平时工作没做好,临渴掘井,就悔之晚矣。”胡锦涛同志也曾经明确指出:“档案是人们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的重要依据。档案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不可缺少的方面。借助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中央文件和领导同志的讲话,深刻阐述了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档案工作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及改革开放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同时,也对档案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寄予了很大的希望。

问: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0周年,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档案法》及相关档案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

答:简要地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1987年颁布实施,19967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它对于完善档案工作制度,加强档案事业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服务起到了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与其相应的,国家档案局根据《档案法》规定,于199010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并于19995月予以修订。我省于20023月出台《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7号),我市于19931月发布《郑州市档案管理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

问:全市档案系统在绿城广场举办这次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宣传活动,意义自然十分重大,请您谈谈应当怎样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实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答:首先,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广泛、深入、持久、扎实地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各级档案部门和全体档案工作者遵法守法及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其次,各级档案部门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再次,各级档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案件加大查处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最后,各级档案部门要下大力气对《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保障档案事业在法制化轨道上健康和谐发展。

问:近年来,我市在贯彻落实《档案法》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取得了怎样的成绩?

答:我市各级档案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神圣职责,坚持以档案普法为载体,以档案立法为保障,以档案行政执法为手段,不断加强档案法治建设,使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我们还主动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档案执法检查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50余份,查处违法案件6起。2004年,时任国家档案局副局长的杨冬权同志到郑州市检查指导工作时,对我市依法治档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我们还不失时机地宣传档案工作,争取各级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几年来,班子主要成员利用参加市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和专题汇报等机会,向市领导和社会各界宣传档案工作,使他们了解郑州市档案事业的发展及档案工作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把档案事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问:此次活动的宣传主题是什么?

答:档案连着你我他,依法管理档案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问:这次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宣传除了绿城广场活动之外,还将有一系列宣传活动,请问还将采用哪些具体的宣传形式?

答:一是开展一次全市性的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二是开展全市性的档案执法检查,增强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社会意识。三是在全市各有关单位开展档案法知识答题竞赛活动。四是全市各级各单位制作展板、宣传标语,在人口密集场所摆放和张贴,并发放宣传材料。五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如利用郑州档案信息网及各县(市)、区档案信息网站开展专题宣传活动。

问:这次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宣传活动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我们对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和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档案局,市直各机关都要积极参加市档案局和本单位组织的档案法制宣传活动。二是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全市各级各单位都要按照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本次宣传活动组织好,落实好。三是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活动结束后进行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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