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法局开展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宣传活动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7-09-27 00:00  

    9月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为了广泛宣传《档案法》,营造全体干警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郑州市司法局按照市档案局要求,开展了形式多梓的宣传活动。

     一、领导重视,积极参与。在活动期间,局领导一是从人财物各方面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二是认真学习并带头贯彻执行《档案法》。局长刘金柱在百忙之中,还关心过问活动开展情况,主管副局长徐星原细心指导举办宣传展板等事宜。

    二、积极组织,广泛宣传。为了广泛宣传《档案法》,增强广大干警的档案意识,在活动期间,我局组织局属单位档案人员贯彻落实档案局的有关精神,一是发放《档案法》和《家庭档案指南》人手一册进行学习,二是9月5日组织局属单位档案人员到绿城广场参加活动,并参观学习和宣传。特别是主管档案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姚霞在怀孕快要临产的情况下,还亲自带队到绿城广场参加活动,并细心观看了广场的几十块展板,她积极工作的姿态,鼓舞了在场档案工作者的干劲,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三是做宣传展板放在局一楼大厅进行宣传,9月5日又将展板送到绿城广场进行宣传,受到省市档案局领导的好评。

    三、积极合作,大力支持。在此次活动中,我局宣传教育处、财务处、机关党委等有关处室,积极配合办公室,从人才物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机关党委布置全局学习《档案法》,财务处拨款近千元支持做展板等项工作。

宣传教育处副处长程千里在做宣传展板及绿城广场宣传活动现场等项工作中,不厌其烦,多次进行拍照、摄像,并且还把外单位的好展板好作法进行拍照,存入我局档案室便于学习借鉴,为档案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在本次活动中,我局和局属单位共发放《档案法》、《家庭档案指南》等宣传材料800余份,拍照40余张,做展板一块,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七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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