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要求落实每卷册每年维护费不低于
来源:郑州市档案局  时间:2008-03-03 00:00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档案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使档案事业更好地为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近日,郑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意见》(郑办[2008]6号)。 
    《意见》明确了郑州市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并提要求各县(市)、区出要加快档案馆舍建设;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与保护;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创新档案服务工作;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意见》特别强调,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重要档案征集、重点珍贵档案抢救、档案安全保护、档案日常维护和档案研究开发等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要认真落实每卷(册)档案每年维护费不低于2元的标准,保证档案资源建设的需要。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保存的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和保护工作所需经费以本级财政投入为主。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同级国家档案馆的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和匹配资金,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两办联合下发《意见》,体现了郑州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档案事业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市领导对全市档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两办《意见》是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贯彻落实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根本保证;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全市档案工作、推进全市档案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郑州市档案局 徐海峰
                                   2008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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