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档案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08-09-24 00:00  
    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印发〈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省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档案人员的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和解决档案工作的突发事件,维护档案工作正常秩序,确保档案资源的安全,郑州市档案局及时转发了“河南省档案局关于转发《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印发〈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并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印发实施《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的重大意义;二是要认真搞好学习与培训工作;三是要切实落实《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四是要做好《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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