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9月5日上午,我们开展了新《水污染防治法》学习,贾欣营副局长就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解读。局馆全体干部参加了学习。
此次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防治水污染与保护水生态并重,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明确河长制、加强工业城镇农村水污染防治、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加大对水环境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