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档党〔2017〕7号
中共郑州市档案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市档案馆:
现将《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中共郑州市档案局委员会
2017年2月23日
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根据《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实施方案>的通知》(郑组办〔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上带下、统筹安排,坚持教育在先、重点突出,坚持严密组织、持续推动,坚持强化监督、注重实效,集中时间,对《守则》进行专题学习,使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确保《守则》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具体措施
1、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并印发市档案局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制作《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展板悬挂于局党委会议室。
3、局党委中心组召开专门会议,对照《守则》开展深入学习讨论,局、馆组织人事部门人员专题学习《守则》。
4、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系统把握、准确领会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并结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
5、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和科以下党员干部按时参加市委党校举办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培训班。
6、局党委在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严格按照《守则》规定的原则要求和程序步骤开展工作。
7、对市档案馆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三、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新修订的《守则》是中央继发布《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制度后出台的又一重要制度,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为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2、担牢主体责任。局党委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学习贯彻落实《守则》的组织领导。局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守则》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用力,紧抓不放。局、馆组织人事部门承担直接责任,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要求有力开展。
3、强化舆论宣传。局、馆组织人事部门要通过“郑州档案信息网”、“郑州档案”杂志、微博、户外大屏和手机信息等载体以及发放手册、开展政策解读、撰写学习体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守则》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