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档案局馆、市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9号令《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加快全市档案数据库建设步伐,提升各级综合档案馆为各级党委、政府,为社会各界提供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省有关档案工作业务规范,结合《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接收1986年至2000年档案资料进馆的通知》(郑办网〔2011〕170号)精神,特制定《郑州市档案数字化技术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