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档[2011]58号郑州市档案局关于加强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的意见
来源:未知     时间:2013-06-20 00:00  

 各县(市)、区档案局:

为加强和规范档案馆建设与管理,改善县级档案馆馆舍条件,保障国家档案资源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档案安全保管保护为重点,以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和各项建设事业提供有效服务为目标,创新档案工作机制、管理手段和应用技术,全力做好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库建设,确保档案信息资源的完整与安全,努力构建管理体制优、基础设施好、信息化程度高、服务功能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档案工作体系,更好地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二、工作目标

目前,我市一些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仍然存在馆库面积严重不足,大量到期档案无法进馆;原有馆库建筑严重老化,危害档案安全;现有建筑功能缺失,不能适应档案工作发展需要;设施设备简陋,满足不了档案安全保管和公众查询利用需求等问题。这些问题客观存在,亟需解决。

县级档案馆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拓展思路,创新措施,采用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办法,解决一些档案馆面积狭小、功能不全、设施落后等突出问题,建设一批选址得当、功能齐全、结构合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化档案馆,努力把我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成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和电子文件中心“五位一体”的公共档案馆,推动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同步发展。

三、建设要求

根据我市县级档案馆馆藏量以及职能设置的实际情况,县级档案馆建筑面积应不少于5000,配备必要的报警、消防、库房温湿度控制设备及监控系统,档案库房和特藏室等要符合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高温、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有害生物(霉、虫、鼠)、防污染、防尘等要求。要有向社会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和国情、县(市)、区情教育的固定展厅,配备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需要的技术设备。在建馆的总体设计和布局上既要与当地总体规划相统一,又要彰显档案工作的特殊性;既要确保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安全保管,又要注意方便社会公众的进馆利用;既要考虑当前需要,又要着眼未来长远发展,科学设置馆的功能分区,充分考虑查阅登记室、开放档案阅览室、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展厅、对外利用复印室等对外服务用房的需要。

档案馆宜独立建筑,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力争把档案馆建设成为有文化品位、有现代气息、有地方特色、能充分发挥档案馆各项功能的标志性建筑;假如档案馆与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功能相近的文化项目联合建设,应当有独立的管理区域,以便于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严格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一要充分考虑其功能的发挥。档案馆作为党和国家的科学文化事业机构,应具备档案实体保管、档案信息集聚加工利用和社会教育三大基本功能,档案馆选址应充分考虑档案馆功能的发挥,选址一般应选在既能为党政机关服务,又便于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地域。

二要充分考虑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档案馆建设要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既要满足当前的需要,又要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为避免频繁新建、搬迁造成的浪费和档案的损毁,至少要保证今后30年档案馆功能的拓展空间。

三要充分考虑区域划分的科学性。档案馆建筑应由档案库房、对外服务用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办公室用房等主要功能用房和附属用房及建筑设备五部分组成,要根据不同规模和职能配置各类用房,以便于科学管理。

四要充分考虑节减日常运行费用。档案馆建筑应符合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环保要求,采用节能设备,尽量通过建筑物本身降低库房内温、湿度控制能耗,减少投入使用后日常设备运行费用。

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档案馆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摆在突出的位置,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鼓励并引导社会力量对档案馆建设进行投资,加强与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的协调,争取早立项、早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末,把我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成为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档案安全有保障、具有公共服务能力的现代化综合档案馆。

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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