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档〔2008〕53号郑州市档案局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郑州市规划局关于建立郑州市重点建项目档案专项验
来源:未知     时间:2013-06-20 00:00  

各县(市)、区档案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和改革统计局),建设局(规划局、规划分局),市直有关单位,有关项目单位:

为加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建设项目专项验收工作,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项目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服务,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决定建立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通知制度。现将《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通知书》(样式)及有关内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实施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市档案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局。

附件:                  1、《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通知书》(样式)

2、《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申请表》
          3、《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内容与要求》 

                                                                        郑州市档案局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郑州市规划局

                                                               二○○八年九月三日

附件1:

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通知书  

         

编号:[  ]  号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  〕  号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年度郑州市第 批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发改施〔  〕 号文《关于下达

  年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计划的通知》,你单位的            

                                工程已列入本年度竣工验收计划。请你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的准备工作。

一、项目档案验收对象
    经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的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
  二、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七条。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4、《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5、《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

三、项目档案验收条件
    1、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档案资料要齐全、完整、准确、耐久、清晰、系统。

2、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整理、编目、装订及竣工图编制与折叠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范》(DA/T28-200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和《建设工程文件材料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规定。
    3、建设项目档案原件不少于两套,其中一套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存档,另一套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4、档案资料移交手续签字、盖章齐全。

5、项目档案资料保管安全。
    6、项目建设单位(法人)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项目档案依据《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内容及要求》自检合格。
  四、办理程序
    1、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由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向市档案局报送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和《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     2、由市档案局组织对项目档案进行预验收和正式验收。项目档案正式验收以会议的形式进行,验收组对项目档案进行评价,并出具验收意见,颁发《建设工程档案初验认可证》。

3、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应归档的项目档案,由城建档案馆核发《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五、验收组的组成

档案专项验收组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长由市档案局担任,成员包括市城建档案馆及有关单位。

六、工作时限
    1、市档案局接到项目档案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验收时限:大型工程一个工作日,小型工程半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违规后果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第四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九、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档案局企业档案工作指导处(市委北院;电话:67185190传真:67181173 联系人:廖洁 余晓蕾 牛胡兰 

                 郑州市档案局

                   年  月  日

附件2:

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申请表

项目名称

审批(核准)机关

立项日期

投资规模

建设时间

建设单位(法人)

设计单位

主要施工单位

主要监理单位

计划档案

验收日期

计划竣工

验收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电子信箱

申请单位

自检意见

                         (单位盖章)   

                              

验收组织

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附件3:

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档案的基础管理工作
     1、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认真执行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切合实际的项目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工作程序。
     2、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对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对本单位各部门和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督、指导,确保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3、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确定了负责项目档案工作的领导和部门,实行了各部门和有关人员档案工作责任制,并采取了有效的考核措施。
     4、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纳入合同管理,要求明确,控制措施有力。
     5、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经过档案管理专业培训。
    6、采用先进信息技术,实现项目档案管理的信息化。
     7、保证档案工作所需经费,配备了计算机、复印机及声像器材等必备的办公设备,且性能优良,满足工作需要。
    二、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
   1、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结合项目产生文件材料的实际情况,检查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
     2、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范》(DA/T28-200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和《建设工程文件材料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
    三、项目档案的安全
     1、档案库房采取防火、防盗、防有害生物和温湿度控制措施,档案库房与阅览、办公用房分开。
     2、档案柜架、卷盒、卷皮等档案装具符合标准要求。
     3、归档文件材料的制成材料符合耐久性要求。
     4、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四、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

2、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3、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

4、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的作用;

5、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主题词:档案管理 验收 通知            

 郑州市档案局          2008年9月3日印发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