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档案局  时间:2015-06-12 00:00  

 

郑档办〔2015〕号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档案馆、局机关各处室:

汛期来临,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提高警惕,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提前做好防范措施,确保档案绝对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认真采取预防措施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档案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作为当前阶段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机制、遇到紧急情况危害档案安全时,档案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要求优先转移或保护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二、要认真落实汛期档案安全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明确档案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汛期档案安全责任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严格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安全责任工作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麻痹大意、失职渎职造成档案损毁的,要严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要加强档案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对馆舍建筑和档案室防汛安全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有危房、库房漏雨、渗水、防雷装置失效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与防范,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档案安全。收到洪涝与极端天气预警,要组织专人对馆(室)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准备就绪。

各地、各单位如发生档案因灾受损情况,要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市档案局。市档案局将适时对各级档案部门汛期档案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和抽查。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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