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档案局关于2017年度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 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7-10-20 09:45  

                                                      郑档〔2017〕61号

 

                                                         郑州市档案局

                                              关于2017年度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

                                                    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属各单位:

    根据《2017年度郑州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安排》,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现就2017年度档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申报馆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符合《河南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职称〔2016〕13号)中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

(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馆员任职资格的材料

1、经人社局职称处审查合格的《河南省___年度___系列申报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未经人社局职称处资格审查的材料不予接收。

2、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标注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

3、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

4、《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一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5、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___年度___系列(专业)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26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6、申报人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经同级人社部门审验合格)和档案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其中市外调入我市工作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任职资格证书确认手续后,方可参加评审。

8、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年度考核材料对待。非公有制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9、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10、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1、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12、任现职以来的业务自传1份。

13、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在用人单位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应按以下顺序分装:《评审表》、《评审简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上岗培训证书、年度考核表等,材料集中装袋;业务自传、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社会效益等业绩证明材料、论文、论著及相关材料集中装袋(在封面、扉页和内容的第一页申报人姓名处加盖单位公章)。各材料袋封面张贴清单。

2、所有申报材料统一使用手提袋报送,一人一袋,并在手提袋上依次注明:工作单位、姓名、申报系列、申报专业、申报职务及联系电话。

(三)、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20日---10月29日。

    地点:百花里1号郑州市档案新馆10楼1009房间。

三、有关问题说明

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本科毕业申报年限要求4年以上,应在2013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聘任。专科毕业申报年限要求5年以上,应在2012年6月30日前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2年12月31日前聘任。

2、关于破格申报、转换系列申报、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等问题,请依据河南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豫人社[2009]271号)精神执行。

3、申报人员可登录“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从“软件下载”栏中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进行录入、打印《评审简表》、《资格审查表》,其他表格从“资料下载”中下载。在录入《评审简表》个人信息时,“申报专业”应从信息系统提供的专业中选择,“现从事专业”可结合申报人实际工作手工录入申报专业相关的子专业。

4、其它未尽事宜,请以郑州市人社局印发的《2017年度郑州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安排》为准或与郑州市档案局组织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6717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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