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档案馆现需对查阅大厅维修改造项目实施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郑州市档案馆查阅大厅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单位:郑州市档案馆
采购限价:7万元(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方式:询价
报价方式:供应商应对各采购内容进行一次性单价报价。总价不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购需求如下:
具体内容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设计的查阅大厅改造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维修和安装。
二、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3.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和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机构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冻结和破产状态;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项目需求
完成郑州市档案馆查阅大厅维修改造工作,自验收完成之日起质保一年。详见附件
交付标准如下:
1.所有材料需符合环保标准(甲醛释放量≤E0级),安装牢固,无倾斜、翘脚风险,表面平整度误差≤1mm/㎡,色差控制在△E≤2以内。材料需达到A级防火标准(部分因效果无法替代材料无法达到的,进行单独标注,并附原因),所有材料需通过消防验收,禁止使用易燃材料。
2.查阅大厅平面效果图、3D效果图、内容策划方案(含文字稿、图片版权说明),应与甲方(郑州市档案馆)沟通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3.具有类似查阅大厅改造经验,提供类似案例的公司同等条件下将会优先考虑。
四、时间安排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24:00时整
2.投标地址:郑州市档案馆110室,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3.设计确认:合同签订后3个自然日内提交设计方案。
4.施工周期:设计确认后一个自然月内完成安装。
5.验收:施工完成后5个自然日内组织验收。
五、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参照附件,加盖公章);
4.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加盖公章)。
六、成交原则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本项目联系事项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181278(8:30-11:30,14:00-17:30)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附件:郑州市档案馆查阅大厅装修改造项目询价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