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档案资料,解决债务纠纷
来源:巩义市档案局     时间:2008-04-30 00:00  
 
    巩义市金属回收公司因验质不慎,引发债务纠纷,被债权方起诉,市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承担10万元经济赔偿。因金属回收公司无力支付赔款,不久前法院查封了金属回收公司帐户及办公场所。市物资总公司是金属回收公司的主管部门,法院判决其负连带责任。市物资总公司领导决定查找第一手资料,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他们利用3个多月的时间,到市档案馆、市财政局档案室等相关部门,查到了金属回收公司改制时的档案资料,并查到一份市国资局出具的金属回收公司清产核资报告,证明金属回收公司所有净资产,同时还查出市物资总公司没有得到应得的收益。金属回收公司已经改制,现有的办公场所是租用其它单位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市法院终止了对金属回收公司的强制执行,也免除了市物资总公司的连带责任,从而解决了一场久拖不决的债务纠纷。


          巩义市档案局
               王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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