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顺利通过“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验收
来源:新郑市档案局     时间:2011-12-02 00:00  
    2011年11月26日至27日,由省档案局常务副局长刘延龙、业务处处长翟霣远、副处长朱亚玲、主任科员邵林、安阳市档案局局长史景山、焦作市档案局副局长刘国安等组成的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考评验收组到我市对创建“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工作进行考评验收。新郑市委常务副书记刘仲利,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淑芳,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汤晓义陪同考评。
    11月26日,考评组首先听取了新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淑芳对我市市情的介绍及档案局局长秦成伟关于我市创建“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工作情况的汇报,观看了创建示范市专题片。随后,考评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林业局、农委、畜牧局、民政局等涉农单位和梨河镇、和庄镇、龙湖镇、新村镇、观音寺镇、八千乡、高班庄村、陶庄村、泰山村、裴李岗村、张垌村、楼李村、八千村等乡(镇)村,对这些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晚上,考评组成员对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验收标准》,按照程序审查了各项依据性材料,逐项逐条对新郑市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打分和集中评议。
    11月27日上午,在考评验收反馈会上,省档案局业务处副处长朱亚玲宣读了《关于新郑市创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示范市的验收意见》。意见中考评组认为:新郑市在创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的过程中,领导关心重视支持、档案部门积极努力、涉农部门协作配合、乡村两级档案工作扎实有效。对照标准,按照程序,考评组进行了认真的考评,综合得分89.5分,符合争创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示范市的标准,同意新郑市为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示范市。同时,希望新郑市再接再厉,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涉农档案管理水平,加大“农村档案资源共享工程”的建设力度,使档案真正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的贡献。
    考评验收反馈会上,考评组组长、河南省档案局副局长刘延龙对新郑市顺利通过“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验收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新郑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认为新郑市的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特点很明显、很突出,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二是各涉农部门、各乡镇、村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通力配合档案工作,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开展创造了很好的环境;三是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扎实全面,总体水平成效显著。随后,刘局长对新郑市今后的档案工作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希望新郑市委、市政府、涉农部门、各乡镇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规划,纳入政府对乡村两级的考核,为档案工作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认真总结创建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探索建设新农村档案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发展、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三是希望档案部门与涉农部门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四是希望在下一步工作中,丰富内容,夯实基础,提升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各种门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五是希望深入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新郑新农村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现实服务;六是建议新郑市委、市政府对这次创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郑州市档案局副局长贾欣营也对新郑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要求新郑市档案局按照刘局长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整改落实,大胆探索新形势下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新方法,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希望新郑早日跨入全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行列。
    新郑市常务副书记刘仲利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档案工作,进一步加大档案软硬件设施建设力度,尽快启动新馆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长效机制,力争明年争创“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再创全市档案工作新局面。 
    最后,新郑市档案局局长秦成伟也作了表态发言:我们将以这次顺利通过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验收为契机,根据省验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抓好专家反馈问题的整改。我们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进一步健全档案目标责任体系,增强全民档案意识,以更大的决心,下更大的力气,提高我市的农村档案管理水平,为早日实现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市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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