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完好保存和有效利用党和国家的档案财富,充分发挥档案在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新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档案资料接收进馆工作。
近日,中共新郑市委办公室下发了新办[2012]3号文《中共新郑市委办公室关于移交1991年至2005年档案的通知》,并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及时将本单位1991年至2005年文书档案永久卷和长期卷及文件汇编移交到档案馆。
随后,新郑市档案局下发了新档[2012]6号文《新郑市档案馆关于接收涉农档案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涉农部门把在工作、生产、建设等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接收进馆。
《中共新郑市委办公室关于移交1991年至2005年档案的通知》
《新郑市档案馆关于接收涉农档案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