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档案局于2014年6月12日下午17:30,按照市活动办的通知要求,在市委第六督导组的指导下来到粮食局四楼会议室开展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工作,及时在单位发布了有关群众评价事项公告。对参评人员、时间、地点、测评内容、测评方式等进行了公告,档案局全体人员和服务对象基层档案员3名市公安局李利花、市规划局王小玲、大冶镇政府景微微参加了评价工作。通过发放测评表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群众评价工作进行了民主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