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到中原区档案馆查阅婚姻档案的百姓特别多,原来他们是要申请公租房,需要出具婚姻证明。中原区档案馆现存婚姻档案是从1969年到2015年,这短短40多年的婚姻档案为群众办了大实事,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如今,买房、买车、公证、办护照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都需要出具婚姻证明,如果有些市民不慎把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丢失或者撕毁,就办不了出国、贷款或者遗产继承等手续,需要到档案馆或民政婚姻登记处查阅原始记录,由档案馆出具婚姻档案证明。需要补办结婚证、离婚证的群众可拿档案馆出具的婚姻档案再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婚姻登记处补办。
个人查阅婚姻档案需要什么手续?在中原区档案馆,本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驾驶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就可查阅本人的婚姻状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需出具工作证、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当事人的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证件、介绍信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档案。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和谐家庭的构建需要稳定的婚姻关系。作为记录婚姻关系的婚姻登记档案对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起着重要作用。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也是证明婚姻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凭证。婚姻档案中记录的信息与婚姻当事人密切相关,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连,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到社会稳定的作用。